根据陕西省金叶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司拟将部分彩印设备转让给陕西省印刷厂。现将资产转让进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于2000年6月10日与陕西省印刷厂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根据合同规定, 陕西省印刷厂应在合同生效后150日内向陕西金叶支付出让金。
    二、原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评估价值为32,664,588.72元(基准日为1999年12月 31日),由于1-7月财务核算照常进行,账面数比评估数增加427,815.36元,两项合计 为33,092,404.08元。
    三、陕西省印刷厂分别于2000年6月16日、9月26日、10月23日、10月26日四次 共计向陕西金叶支付全部资产出让金33,092,404.08元。
    特此公告
    
陕西省金叶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