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本公司已于2002年12月31日与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金叶)正式签署《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协议,公司将以吸收合并的方式与陕西金叶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被合并方将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评估、审计后的资产、债务和权益将全部由陕西金叶承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之债权人自本公司首次提示性公告公布之日(即2002年12月31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湖北玉阳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0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