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本公司与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如下委托理财协议:
    由公司出资伍仟万元,委托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委 托期限为6个月,从2002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30日,收益率为6%。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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