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项目: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02-03-28 打印

    第一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

    第一条 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上市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确保信 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应当将以上内 容作为重要提示在公告中陈述。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内幕消息, 不得进行内 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评判交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 报告以及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五条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证券交易所。

    第六条 公司公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误导, 公司应及时做出说明并补充公 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将公司承诺事项和股东承诺事项单独摘出送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董事 会应当及时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所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 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九条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定期报告还应当指定 网站)上公告,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 公司不得 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十条 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设备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保证计算 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畅通。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二条 在信息披露方面,董事会秘书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准备和提交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二)协调和组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 接待来 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上市公司及时、 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 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做出重大决定之前, 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求董 事会秘书的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本所和中国证监会。

    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的程序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应该披露的信息, 然后起 草公告报董事长签字(董事长不在时,可由执行董事代签),重要公告须经全体董事 签字,然后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交所。文稿为中文打印件并签字盖章,文稿 上应当注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深交所同意后,公司自行联系公告事项。 不能 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将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指定场所, 供公众查 阅。

    第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的原稿公告、电子文件的管理, 并每年向公司档案室办理存档一次。

    第十七条 由于有关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 损失时,应对该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公告、 董事会会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借款、质押担保、分红派息、关联交易、重要 合同、重大诉讼、仲裁、新股发行、股票异常波动等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在董事会指导下,由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协同组织董事办、财务部、总经办等部门实施。

    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并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才能 公告。

    第二十条 临时报告在董事会指导下,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有关部门和 控股子公司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特别是有关收购、 出售资产、借贷款、质押担保、关联交易、重要合同、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 公司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以便及时公告。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在 《证券时报》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监管部门指定网站上披露其年度报告全文。

    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公告。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 完成并公告。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涉及需要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和有关收购、出售资 产、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必须公告。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将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纪要报送深交所备案, 需要公告的应及时公告。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监事会决议和会议纪要报送 深交所备案,需要公告的应及时公告。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公告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文 稿报送深交所,并在次日公告。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因故延期或取消, 应当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五个工 作日之前发布通知,通知中应当说明延期或取消的具体原因。如属延期,应当公布延 期后的召开日期。  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公告。

    第二十七条 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招、 配股说明书的承诺使用 资金,严格管理,安全存放。对需要改变原承诺投向的项目,应依法履行变更程序,并 按要求予以披露公告。

    第二十八条 加强重大诉讼、仲裁和担保事项的披露和报告。公司应严格按照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和担保事项,及时、充分、严格地履 行披露义务,明确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并应将公告正文和有关法律文书、 协议复印 件等相关资料报送西安证管办备查。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

    

2002年3月26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