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国防科工委同意(科工人【2005】242 号)、国家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51 号)、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发函【2005】51 号文通知,由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工业大学、陕西金叶西工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举办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已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在西安西工大金叶信息技术学院基础上按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一所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投入西安西工大金叶信息技术学院的资产作为出资,不再投入新的资金。西北工业大学负责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并保证教学质量。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叶西工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明德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
    该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 号)规范办学,该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模式,即:“八独立”:1、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2、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3、独立进行招生;4、独立颁发学历证书;5、独立进行财务核算;6、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7、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8、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教育部将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明德学院的办学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招生,该学院的招生计划由陕西省政府安排下达。
    该学院计划本年度招生1000 余名学生,然后每年逐步增加招生名额,独立学院试办以后,预计收益将比现西安西工大金叶信息技术学院的收益有所提高。相关的举办具体事项尚在进一步协商。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该学院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