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 年5 月17 日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省印刷厂改制重组的函:“根据原省经贸委‘关于同意陕西省印刷厂整体改制申请的函’(陕经贸委函【2003】11 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为陕西省印刷厂战略合作伙伴的批复’(陕国资企【2004】31 号)等文件精神,我厂正在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规定,实施企业改制重组。
    我厂所持贵公司15.21%的国有法人股一并纳入改制重组资产范围。待重组方案形成后,即报省政府审批。”
    陕西省印刷厂改制重组后,其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将改变。
    上述改制重组方案正在制订中,须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陕西省印刷厂改制重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