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产权函[2006]87 号《关于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山东省国资委批准。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