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公司已正式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二、公司将按照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