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暨分红派息方案经2002年3月8日召开 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3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1年年末总股本123,67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 10 元(含税),扣税后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1.68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4月25日;除息日为2002年4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股息于2002年4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国家股、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山路80号
    咨询电话:0535-6243451-6503,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七、备查文件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