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在深圳木棉花酒店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周燕海先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陈 伐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傅春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来源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度审计结果,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将期初债务重组收益调整为资本公积,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使200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余额为-10,103,944.84元。2002年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弥补未分配利润负数方案,决定以法定盈余公积金10,103,944.84元弥补未分配利润赤字,该方案经2002年3月11日200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之规定,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应按照先任意盈余公积、后法定盈余公积的顺序进行,董事会同意对原弥补方案予以变更调整,调整情况如下:调增法定盈余公积4,412,949.03元,调减任意盈余公积4,412,949.03元。此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会议同意陈 伐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意聘刘宏涛先生为总经理。董事会对陈 伐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业绩表示充分肯定,对其为公司所付出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七日
    附1:刘宏涛先生简历
    刘宏涛先生,男,汉族,生于1950年9月,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济南仁丰纺织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兼书记、公司副总经理,济南华丰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济南仁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获济南市"建功立业劳动奖章"、"开放兴市先进个人"、山东省"纺织优秀企业家"、全国"纺织工业系统劳动模范"。2002年8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附2: 独立董事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独立意见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3年8月6日在深圳木棉花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了有关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高管人员变动议案中,陈伐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总经理职务,聘任刘宏涛先生为总经理,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于伯阁 赖建平 肖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