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2月20 日召开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88.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 0.7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实际为10股送3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01年2月27日
    三、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截止2001年2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 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01年2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2.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负责直接发放。
    3.投资者若在2月27日办理了“四川锦华”转托管, 其所送红股仍在原托管券 商处。
    五、本次送股后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01年2月28日。
    六、送红股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1.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持有股份 43920800 13176240 57097040
募集法人股份 1962800 588840 255164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5883600 13765080 59648680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普通股 28000000 8400000 36400000
其中:高管股 11200 3360 14560
已流通股份合计 28000000 8400000 36400000
3.股份总数 73883600 22165080 96048680
    七、实施本次送红股方案后,按总股本96048680股摊薄计算,本公司2000年度 每股收益为0.45元。
    八、咨询机构: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825)2226774-2225
    联系传真:(0825)2251399
    联系人:张正斌 聂书云
    邮政编码:629000
    
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