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2月20 日上午在本公司新会 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 44490600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2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 定,四川华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王怡平、张玲玲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以记名 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44490600股同意,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44490600股同意,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44490600股同意,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43 ,218,202.6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21,820.26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 2,160,910.13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2,035,398.60元, 故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48,770,870.82元。2000年中期实施10送3派0.75元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利润19,790, 2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980,620.82元。董事会决定2000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本公司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7388.3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0.75元(含 税),共计分配27,706,350.00元,剩余利润1,274,270.8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会议以44490600股同意,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此议案。
    
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