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致使股权登记时间发生笔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为:“截止2002年1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更正为:“截止2002年12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本公司对本次因工作人员疏忽形成笔误而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挚的谦意。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