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道云先生主持,监事余清和、刘晓力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将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采购进口设备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广源纺织有限公司(简称广源纺织)签署《进口设备采购原则协议》,利用广源纺织的国际商誉和资信实力,委托广源纺织采购本公司2002年技改项目中的进口设备,可以减少本公司资金占用,节约财务费用,降低技改项目的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傅春意、刘宏志、应伟、周燕海未参与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烟台锦纶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历史原因,本公司于2002年4月完成收购的华润烟台锦纶有限公司与香港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华润纺丝有限公司、烟台华润纤维有限公司、烟台华润厚木尼龙有限公司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利益,也未损害本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傅春意、刘宏志、应伟、周燕海未参与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规范烟台锦纶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在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宣传、学习和落实,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对以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同意公司抓紧落实烟台锦纶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