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8月9日在公司新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道云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于律己,勤勉务实,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有损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