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2)137号文件精神, 同意本公司享受 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在2002年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司股票近日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公告如下:
    1、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一季度各项指标均优于同期水平。 本公司无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敬请广大投 资者查阅本公司公告。
    4、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