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形象,扩大公众知名度,促进公司的产品经营再 上一个新台阶,本公司于2002年3月1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同意将四川锦华股份有限 公司中文名称更名为“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相应更改为“ CHINA RESOURCES JINHUA CO.,LTD.”,股票简称申请更改为“华润锦华”。 经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核准后,公司已在四川省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名称变 更登记。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02年4月22 日起变 更为“华润锦华”,证券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