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12月14日在公司新会 议室召开,董事傅春意、刘宏志、陈伐、税国民出席会议,董事陈树林授权傅春意行 使表决权,董事应伟、张卫东授权刘宏志行使表决权。 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会议决议如 下:
    会议同意陈树林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长职务;
    会议选举傅春意先生为董事长;
    特此公告
    
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