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3月9日在香港华润大厦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