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润锦华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已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纺织投资,向华润锦华转让华润纺织投资持有的华润锦纶20%股权和华润纤维20%股权,华润纺织投资豁免由于以上股权转让所形成的5,167.96万元的债务,作为华润纺织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2、华润锦华第二大股东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已通过下属公司遂宁市锦兴纺织有限公司以华润锦华长期租赁的40亩工业土地,依据遂宁市工业基准地价,作价800万元赠送给华润锦华。
    3、华润锦华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已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向上市公司赠送7.3元现金方式支付对价安排,共计赠送251.48万元。
    4、方案实施后华润锦华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股东持股数量也不发生变化。
    5、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11月16日
    6、2006年11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1月17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S锦华”变更为“华润锦华”,股票代码“000810”保持不变。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议案已经2006年9月4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方案概述
    (1)鉴于华润纺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纺织投资)是华润锦华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纺织通过华润纺织投资以200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向华润锦华转让华润纺织投资持有的华润锦纶20%股权和华润纤维20%股权,华润纺织投资豁免由于以上股权转让所形成的5,167.96万元的债务,作为华润纺织获得流通权的对价安排。自2006年6月30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及债务免除协议生效日止,标的股权所对应的收益归原股东所有。
    单位:万元
2005年度净利润 100%股权账面值 20%股权账面值 华润锦纶 2,038.95 17,415.98 3,483.20 华润纤维 858.26 8,423.79 1,684.76 合计 2,897.21 25,839.77 5,167.96
    (2)华润锦华第二大股东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通过下属公司遂宁市锦兴纺织有限公司以华润锦华长期租赁的40亩工业土地,依据遂宁市工业基准地价,作价800万元赠送给华润锦华。
    (3)华润锦华除上述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以每10股向上市公司赠送7.3元现金方式支付对价安排,共计赠送251.48万元。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东获得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而且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纺织作出如下额外承诺:
    如果华润锦华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或者没有书面同意参加华润锦华的股权分置改革,为保证华润锦华股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华润纺织承诺对其应向上市公司赠送的现金对价先行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润纺织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取得华润纺织的同意。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11月15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11月16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2006年11月17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 恢复交易 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恢复交易日; 3 刊登公司股票简称变更公告;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 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6年11月18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并纳入指数计 正常交易 4 算
    四、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华润锦华转让股权并豁免相应债务、赠送资产、现金的方式执行对价安排。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方案实施后华润锦华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股东持股数量也不发生变化。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80,525,718 62.10% 80,525,718 62.10% 合计 通股合计 境外法人股 66,123,000 50.99% 境外法人股 66,123,000 50.99% 国家股 10,958,004 8.45% 国家股 10,958,004 8.45% 募集法人股 3,444,714 2.66% 募集法人股 3,444,714 2.6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二、流通股份合计 49,140,000 37.90% 49,140,000 37.90% 通股合计 A股 49,140,000 37.90% A股 49,140,000 37.90% 三、股份总数 129,665,718 100.00% 三、股份总数 129,665,718 100.00%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之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预计上市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上市流通时间 序 所持有限售条件 承诺的限 股东名称 (以改革方案实 号 的股份数量(股) 售条件 施之日为G) 6,483,286 G+12个月后 1 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2,966,572 G+24个月后 66,123,000 G+36个月后 注1 6,483,286 G+12个月后 2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10,958,004 G+24个月后 3 持股小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 G+12个月后
    注1: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华润锦华股本结构保持不变,股东持股数量也不发生变化。而公司所有者权益由22643.96元增加到28863.40万元,每股净资产由1.75元增加到2.23元,增长了27.4%。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
    邮政编码:629000
    联系人: 张正斌、杨春华
    联系电话:0825-2287329
    传真: 0825-2222888
    电子邮箱:hrjh@hrjh.com.cn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