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日上午9:30在四川遂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春意先生授权董事刘宏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列席了大会。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78,164,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63,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0%;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0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新增纺丝生产线及加弹设备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股份数为12,041,70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其中,非关联非流通股东同意股份数11,940,80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数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股份数为12,041,70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其中,非关联非流通股东同意股份数11,940,80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数100,9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变动的议案》
    同意监事余清和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增补李燕女士为公司监事。
    同意股份数为78,164,70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数78,063,804股,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数100,900股,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从事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同意股份数为78,164,70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数78,063,804股,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数100,900股,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华晨律师事务所委派张中伦律师出席会议并作见证,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2005年10月28日刊登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4、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