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晓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其中监事余清和先生委托刘晓力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同意监事余清和先生由于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同意增补李燕女士为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李燕女士简历
    李燕,女,汉族,生于1965年6 月,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遂宁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企业科副科长、科长,遂宁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职),兼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