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3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选举刘晓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