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联企业华润轻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纺投资”)于2004年9月9日与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山东鲁信所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锦纶”)25%股权,受让价格为3,600,400美元。本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由于轻纺投资和本公司的母公司同为华润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因此,该交易事项构成共同投资之关联交易。
    轻纺投资曾通过竞买和协议受让持有华润锦纶23%股权,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5月18日、2004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互联网站刊载了有关轻纺投资收购华润锦纶23%股权之关联交易公告和收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轻纺投资协议受让华润锦纶25%股权后,华润锦纶将转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52%,轻纺投资持有48%。为此,本公司将与轻纺投资签署华润锦纶的合资经营合同和章程,并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一同上报政府审批机关并于获得批准之日正式生效。
    本次轻纺投资协议受让华润锦纶25%股权完成后,华润锦纶将向有关部门申请依法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