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17日上午在公司新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道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自查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于律己,勤勉务实,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未发现有内幕交易和有损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