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5007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43.70%,因涉及与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持有我公司5007万股股权,冻结期限一年,自2003年6月23日起至2004年6月22日止。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