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中国证券报》上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15,500,000股国有法人股将被拍卖,经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查询,证实拍卖公告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主要原因
    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15,500,000股国有法人股,因涉及与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及委托合同纠纷二案,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冻结。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未如期偿还借款及履行委托合同,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拍卖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申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
    二、拍卖有关情况
    1、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15,500,000股国有法人股,竞买人须承诺在竞买获得该股权后,在办理登记过户时须向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支付股改时代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垫付的对价股份1,772,653股,买受人实际取得的股权数为13,727,347股。
    2、时间:2007年4月11日。
    3、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78号建设大厦13楼。
    4、标的参考价:3,800万元。
    三、拍卖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拍卖成功与否,对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