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有我公司1550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3.53%,因涉及与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及委托合同纠纷二案,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至2007年4月29日止。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