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医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占用中汇医药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我们的核查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的。中汇医药管理当局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资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中汇医药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账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简称 与中汇医药的关系 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迈特医药 潜在第一大股东 成都中汇制药有限公司 中汇制药 控股子公司 四川汇源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汇源科技 中汇制药股东 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怡和集团 迈特医药第一大股东 四川升和制药有限公司 升和制药 怡和集团的子公司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截止2005年末,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上市公司资金:无。
    (二)上市公司占用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说明:(1)全年平均占用资金是计算的月平均数;(2)全年累计使用资金等于年初数加上本年增加数。
    另外:
    1、中汇医药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及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情况;
    2、中汇医药没有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情况;
    3、中汇医药没有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4、中汇医药没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情况;
    5、中汇医药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6、中汇医药没有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情况。
    三、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1、中汇医药本年度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中汇制药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借款16,000,000.00元,由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升和制药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