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30 日在本公司办公 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权数750754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 东大会以记名方式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0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489086.93元, 提 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48908.69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174454.35 元后, 加上公司上年未分配利润56820897.9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786621.87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年末总股本1145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同意75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9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1%。
    (二)、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对2001年度利润分配一次;
    2、公司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左右;
    3、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30%左右。
    4、分配采取派现金或送红股形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为50%;
    5、上述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 具体分配政策董事会届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确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同意750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99.99 %;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1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0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张培育先生: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张文生先生: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750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反 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已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5400股,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票的0%;弃权0股, 占有效表决票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成都世正律师事务所肖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