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5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05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布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4年末公司总股本54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2.70元),共计分配利润163,800,000.00元(含税),剩余利润9,119,877.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15日
    2、除息日为2005年7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18日
    三、派发股利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于2005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及高管持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及联系办法
    1、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3、咨询联系人:张文伟、李梅英、李阳
    4、咨询电话:(0871)7455858;(0871)7455268
    5、咨询传真:(0871) 7455605
    6、邮政编码:65050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