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6月20日以云政复[2005]42号文批复,原则同意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的《关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重组改制总体方案》。根据此方案,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将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云南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香港申请上市。云南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0,583.68万元,股本总额为180,583.68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中,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将用其持有本公司及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及其它资产出资,持有173,522.35万股,占总股本的96.0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3,561.33万股,占总股本的1.97%;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1%;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0.55%;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0万股,占总股本的0.28%。该方案将由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