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3 日(星期五)以书面和电话、传真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5年5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全部出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开发金属加工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调整产品结构、进行产品的优化升级,推动铝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投资1800万元,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云南建水猛矿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一个由本公司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开发金属加工产品。
    由于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