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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 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持有(代表)公司股份34507.615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智主持,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提出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内容,详见2004年7月24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2)第二章第十三条:主营范围中增加"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34507.6152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
    2、《关于暂停增发新股的议案》。
    公司2003年8月22日召开的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03年增发新股的事项,募集资金用于大型电解铝技术改造工程。2003年5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工业[2003]28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审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预焙槽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该项目已经国务院批准,获国债支持,是 "国债专项资金重点建设项目"。受国家宏观调控和证券市场变化的影响,增发工作未能按计划如期实施,公司决定暂停实施本次增发新股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34507.6152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代表所持(代表)股份数的100 %。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为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杨向红女士。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