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于2002年10月16日在昆明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其他3名董事委托到会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列席会议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智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02年三季度季度报告》;
    2、《关于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之二〉》。
    本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于2000年12月1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该关联交易公告刊登在2000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因该《补充协议书》执行期已满,经双方协商决定在保持协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续签《补充协议书之二》。因该议案涉及的事项为关联交易,因此,3名关联方董事在表决时已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参加表决的8名董事全票通过了该项议题,本公司独立董事孙振武、金恩淑还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