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监事会于2001年7月18日在昆明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475,015.52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5,432,927. 4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907,942.98元,考虑到公司发展的需要 , 决定 200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关于新增四项资产减值准备控制制度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监察, 现就有关情 况独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议案事项、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了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规范运作;
    2、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建立了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