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即本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签 订《补充协议书》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要
    本公司改制上市时,于1997年10月7日与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土 地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筹) 招股说明书概 要》,刊登在1998年2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三个协议 ,商定总公 司以其所拥有的云南省呈贡县地区的土地、房屋及其它本公司的前身——云南铝厂 剥离出的非经营性资产为本公司提供有偿服务。由于以上三个协议内容较为原则, 对收费标准、计价依据等内容未予明确约定,不利于协议的履行。因此,在继续履行 原订《综合服务协议》、《土地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 对协议 有偿服务条款未尽事宜本公司与总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书》。
    二、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补充协议书》于2000年12月10日在本公司签订。
    三、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1、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由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将其全资企业——云南铝厂进行整体改制, 以 独家发起、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3月20 日成 立,同年4月,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公司总股本为31000万股,其中总公司持 有23000万股,占74.2%,社会公众持股8000万股,占25. 8%。法定代表人为代祖让, 公司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主营业务为铝冶炼及铝加工;炭素及炭素制品。
    2、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总额为23000万股, 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74.2%。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8094.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智,公司注册地为 云南省昆明市,主营矿产品、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延伸产品; 兼营冶金生产建设所 需材料及设备,冶金技术开发、转让及培训,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
    四、历史执行情况:
    1、1998年度报告期内,由于本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对三个协议的内容有 争议,没有就具体执行情况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没有支付该项费用;
    2、1999年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就三个协议的内容进行协 商,支付了500万元作为全年费用,该事项已在1999年年度报告中作了披露。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于职工住房的服务收费:
    除已参加房改向职工出售产权的成套房外, 甲方职工使用的各类住房应向乙方 交纳年住房租金合计人民币20万元。
    2、关于学校、医院、食堂、幼儿园的服务收费:
    (1)学校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40万元;
    (2)医院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80万元;
    (3)食堂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80万元;
    (4)幼儿园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60万元;
    3、关于屋业管理、通讯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服务收费:
    (1)屋业管理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20万元;
    (2)通讯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6万元;
    (3)绿化美化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10万元;
    (4)环境卫生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40万元;
    4、关于房屋、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甲方使用乙方土地面积584,062.82平方米,租金为每平方米2.98元人民币,甲方 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租金合计人民币174万元;甲方使用乙方房屋(办公大楼、多功能 中心、老化验楼等),租金为每平方米199.10元人民币, 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租金 合计人民币140万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314万元。
    综合以上各类服务项目,甲方每年应向乙方交纳各种费用总计人民币880万元。
    五、协议有效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在继续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综合服务协议》、 《 土地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 对协议有偿服务条款未尽事宜签订 的补充协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作而进行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是按市场原则制定的,没有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情 况。
    4、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2000年年度业绩没有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更加规范的运 作,维护了关联方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为此于2000年12月10 日召开了一届八 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0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主体:《补充协议书》,表决时3名关联方董事已按规定 进行了回避。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