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投资开发云南省文山州(以下简称文山州)铝土矿事项作如下公告:
    据悉,2005年本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总公司")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在昆明签署了《文山州人民政府 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 关于开发文山州铝土矿资源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双方将在文山州境内组建铝土矿资源开发实体,由冶金集团总公司控股,负责开发文山州境内的全部铝土矿资源,采用现有世界或国家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规划建设年产80万吨氧化铝项目和与之配套的矿山采选项目。
    冶金集团总公司2005年7月8日办公会对文山州铝土矿开发事宜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1)设立铝土矿资源开发实体做开发前期准备工作;2)开发实体先由云铝股份控股组建;3)待项目正式开始建设时,视投资情况再确定开发实体的具体股权比例。
    根据冶金集团总公司的意见,本公司于2006年1月20日召开的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开发氧化铝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为解决公司的原料供应安全问题,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实现稳健经营,决定先期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设立由本公司控股的铝土矿资源开发实体,建立氧化铝生产线。
    目前,本公司及冶金集团总公司正积极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协商相关事宜,股东组成、股权分布尚未最终确定;目前已探明储量为3385万吨,后续储量尚在勘探中;因《可研报告》尚未编制,项目投资总额、生产成本等还不明朗,一经有新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