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于2006年1月10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2006年1月20 日(星期五)在昆明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37,071,682.2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707,168.22元、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3,707,168.22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6,853,584.11元后,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9,119,877.21元,2005年底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923,638.92元。以公司总股本54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9,200,000.00元。
    剩余2,723,638.9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0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须经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