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05年11月21日(星期一)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12月2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公司拟发行6亿元规模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归还一部分银行贷款。
    发行期限为半年,发行两次,每次发行3亿元,主承销商是以招商银行为主的承销团。初步测算资金费率为3%左右,如顺利发行成功,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680万元。
    以上议案须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6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本部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