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收购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事项(北海银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收购3816.296万股,占总股份的22.19%;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收购4644万股,占总股份的27%),已于2004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完毕。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