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4年1月12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湖南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第六大股东广西来西贸易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海南贝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第十一大股东海南纳克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与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4,929,200股、10,450,440股、8,121,485股和4,549,520股全部转让给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3.92元,转让价款分别为58,522,464元、40,965,724.8元、31,836,221.2元、17,834,118.4元,均以现金支付。转让后,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64,923,205股,持股比例为21.40%,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来西贸易有限公司、海南贝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纳克贸易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了变化。
    转让前本公司主要股东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类型 1 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26,872,560 8.86 社会法人股 2 苏州工业园区盛银投资有限公司 17,915,040 5.90 社会法人股 3 湖南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14,929,200 4.92 社会法人股 4 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11,943,360 3.94 社会法人股 5 江苏新思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450,440 3.44 社会法人股 6 广西来西贸易有限公司 10,450,440 3.44 社会法人股 7 海南贝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8,121,485 2.68 社会法人股 8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65,520 2.49 国家股 9 陕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6,088,540 2.01 社会公众股 10 国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198,270 1.71 社会公众股 转让后本公司主要股东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类型 1 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 64,923,205 21.40 社会法人股 2 苏州工业园区盛银投资有限公司 17,915,040 5.90 社会法人股 3 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11,943,360 3.94 社会法人股 4 江苏新思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450,440 3.44 社会法人股 5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65,520 2.49 国家股 6 陕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6,088,540 2.01 社会公众股 7 国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198,270 1.71 社会公众股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均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根据交易双方提供的资料,此次本公司股份的出让人湖南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来西贸易有限公司、海南贝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纳克贸易有限公司与股份受让人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出让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湖南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来西贸易有限公司、海南贝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纳克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与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