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6,872,560股发起人境内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8.86%)通知,该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6,872,56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8.86%)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市分行,质押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4月18日起至2004年4月18日止。上述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