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7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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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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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