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就北海光子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子公司)将持有的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 河科技)国有法人股过户给本公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北执裁字第49-2 号《民 事裁定书》,光子公司将持有的银河科技国有法人股1544.4万股(占总股本的7.3%) 过户给本公司以抵偿债务2453万元。上述股权过户后, 本公司持有银河科技的股份 为1544.4万股,成为银河科技的第二大股东,近期拟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 户登记的相关手续。
    二、本公司基本情况: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15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民营 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蔡惠;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截止至2001年5月31日,总资产为3353.5万元,净资产为3009.18万元, 主营业 务收入2462万元。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制造业、商业、建筑业、餐饮业、社会服务的投资( 涉 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经营)及其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前六个月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无持有或买卖银河科技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四、本公司未接受银河科技其他股东的委托代其行使股东权利。
    五、本公司与光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六、本公司股东为:蔡惠,出资额为13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5%;张文成, 出资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王海贞,出资额为200万元, 占公司注册 资本的10%。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盛银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