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3,886,444股和定向境内法人股5,269,662股(合计19,156,10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49%)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市分行,质押期限为一年,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截止目前,该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质押。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