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7017000股和定向境内法人股35345776股(合计5236277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5.01%)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市分行,质押期限为一年,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的股份已于本次办理质押前全部解冻。截止目前,该公司累计质押的股数为52362776股,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0.13%。
    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盛银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定向境内法人股2060229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9%)全部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市分行,质押期限为一年,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原质押股份已于本次办理质押前解冻。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