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7,603,3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8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潘琦董事长授权姚国平董事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公司监事高超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监事会接受其辞职的请求,并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选举袁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袁忠简历: 男,41岁,工学学士,曾任柳州开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南宁银科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一次产品部总经理、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07,603,32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关于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作如下调整:
    1、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中的“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调减,拟募集资金总额由9.5亿元调整为9亿元;
    2、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额由9.5亿元调整为9亿元;
    对发行方案中的其它内容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107,603,32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实施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公司章程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零叁佰肆拾叁万陆仟零肆拾柒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肆仟捌佰玖拾伍万壹仟肆佰伍拾肆元”。授权经理层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07,603,327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张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七月十日
    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