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狮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股东大会(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7月28日 在常州武进宾馆会场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52人,持有股份3406006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 并逐项投票表决,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199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报告的股份为 337590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9.12%,反对的股份为300000股, 弃权的股份为0股。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199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报告的股份为 33710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8.97%,反对的股份为200000股, 弃权的股份为150 0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同意该报告的股份为 338100 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9.27%,反对的股份为0股, 弃 权的股份为2500 0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及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该 报告的股份为33660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8.83%, 反对的股 份为100000股,弃权的股份为30000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1997年实现净利润8127588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812759元,按5%提取法 定公益金40637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6908450 元, 加 1996 年末未分配利润 992579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834241元,为促进公司稳定发展,1997 年度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在1998年中期前不分配。同意该预案的股份为31260061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1.78%,反对的股份为 2000000 股, 弃权的股份为 800000股。
    六、审议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同意该议案的股份为33960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 份的99.71%,反对的股份为0股,弃权的股份为1000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任期一年)。同意该预案的 股份为339590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9.70%,反对的股份为0股, 弃权的股份为101010股。
    八、因公司董事徐柏成同志病故,增补选举徐全坤同志为公司董事。同意的股 份为33 7090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8.97%,反对的股份为0股, 弃权的股份为351010股。(徐全坤同志简历已刊于1998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上)
    
常州金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