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交字[1997]14号文精神,为做好常州金狮股份有限公司(原 常州金狮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复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准备 工作, 现将该公司原发行股份的确认、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确认、登记地点及时间:
    (1)托管确认地点:
    常州市北直街14号常州证券登记公司营业厅
    (2)托管确认时间:
    1997年9月1日至5日、1997年9月8日至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二、股份确认、登记需携带下列证件:
    (1)常州金狮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证持有卡;
    (2)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帐户(已开立证券帐户的,须提供原帐户;未开立深交所证 券帐户的,现场办理开户手续)。
    三、凡持有常州金狮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股东,请在集中托管确 认期间前来常州证券登记公司办理深圳法人证券帐户开户工作,并携带下列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在集中托管时间1997年9月9日前办理常州金狮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托管确认手续者,可于该股票上市日起到证券商处卖出。
    五、逾期未办理者自行负责,请广大股东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常州金狮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证券登记公司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八日